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

作文總評與學生自評Ⅱ/畢仙蓉老師

   20161130日我在〈作文總評與學生自評Ⅰ〉說過這段話:「許多年前,批閱作文,常感慨:同樣的評語,總是一寫再寫,因為好幾張試卷的弊病大同小異,而必須給他們的寫作建議也大同小異。為了有效教學,不知哪一年開始,畢老師統一給每位學生閱讀相同內容的總評,如此有更多精力設計課堂討論。」今天就敝校本次段考作文試題寫一篇總評,也設計一份學習單讓學生自評。感謝命題者許文繡老師提供試題:
※請使用黑色墨水的筆由上而下,由右而左書寫。
※請於答案紙上作答。請依照題意作答。請注意作答時間的控制
※不可使用詩歌體,不可洩漏私人身分,文中不可使用真實的人名與校名。
題目:幸福時刻
【說明】:生活中總有些溫暖、動人的時刻:或許是心情沮喪,接收到他人真摯的關懷;或許是徜徉大自然,領略一沙一世界之美;或許是順手幫助他人,對方表達感謝……。處於這些時刻,我們的心中會洋溢著幸福感。請寫出你的幸福時刻,並說明當時的經歷和體會。
【畢仙蓉老師分析】
     雖然上述【說明】並未限制談幾件事,但是談的幸福時刻若不止於某一種時刻,恐怕得注意會不會每一時刻都如蜻蜓點水——無法令人覺得「溫暖」、「動人」?只談一種時刻,寫來就安全嗎?不盡然。有些作品敘述一件事非常清楚,洋洋灑灑寫來,幾乎使人感受不到作者寫的題目是「幸福時刻」。這類作品,好一點的,會讓人有「溫暖」、「動人」的感覺,差的呢?不禁令人懷疑:作者會被自己感動嗎?就算會吧!讀者可一點都不感動。加上讀者以為這些作品彷彿把題目視為「我的家人」、「一次旅遊」、「大自然真美」、「友情真可貴」、「幫助別人真好」、「我的爸爸」、「母愛」、「祖孫情」……,無論哪個題目,就不是「幸福時刻」,那麼這種無法辨識主題是「幸福時刻」的文章,無異於「無法判斷其寫作能力」,因此給予零級分即是提醒學生下筆前「審題」很重要。  
    有些學生聰明一點點,可能發現自己寫著寫著怎麼忘記題目是什麼了,因此在文章收尾塞進題目,以表示自己沒有離題。這或許比完全未點到題目的好,但也好不到哪裡去。說到這裡,千萬別誤會兩件事:
一、       別誤以為不能寫親情、友情、旅遊、大自然……這些題材。當然可以寫,而且寫得如【說明】的關鍵詞「溫暖」、「動人」,又使人清楚這必是一篇談「幸福時刻」的文章無疑,這至少具備基本的寫作能力,甚至可能比基本分數(四級分)更好。
二、       別誤以為在每一段放入題目「幸福時刻」,就可以使人感受這是一篇充滿幸福的文章。強調題旨的這種「處處寫至題目的作法」,實在呆板,使人有一種刻意作文章的不自然感。這種文章除非還有其他動人的條件,如:題材動人、文采動人、情意動人,否則根本難打動讀者的心,甚至可能讓讀者不耐煩地想問:「這是跳針還是鬼打牆?」
    如果以作文(而非創意寫作)來說,使題旨清楚又自然的寫法,可以參考我在20141012日發表的〈就是要你記得我──談文章收尾〉:
  讀者即聽眾,他們是用眼睛聽作者內心的聲音。其實作文和演說有許多相似處,最大的相似處是:要讓讀者(或說「聽眾」)從頭至尾清楚地知道說話者(作者或演說者)今天跟大家談的主題是什麼。當然我不是說文章從頭至尾的每一段都要出現題目以提醒讀者(因為過猶不及,頻繁地強調題目,會使文章顯得呆板),但是每一段的材料都要與題意密切相關,特別是結論更應該讓文章有完整結束的感覺。所謂「完整的結束」,就是強調主題,讓讀者清楚地知道你今天談的重點,演說者在開頭、本論與結尾都各強調一次題目。為什麼?消極地說,是以免聽眾注意力不集中而誤以為你偏離主題;積極地說,是讓聽眾覺得你思路清晰,每處都不離主題。作文不這麼強調,是因為「文無定法」之外,也是因為避免文章僵化。
     這個作文題下,還有一種不良作品即是:記事瑣碎。我在〈文章不要沒頭或沒尾〉裡說過:「瑣碎的記事,接下來的作文紙就沒有多餘版面可以發揮思想,又或者還有足夠空間可寫,卻寫得不深刻。」同樣的,「幸福時刻」雖然以記事為主,但事件敘述中,是最能見出作者思想內涵(或者說「水準」、「程度」)的地方。別以為交代事件就好,讀者最想感受的是作者敘述的事情,能不能令他們感動;閱卷老師最想感受的除了跟一般讀者那樣,還有一點是:這作品水準如何。因此在敘述自己幸福時刻的同時,別忘記同時傳達動人的情思與深度的思想。
     這個作文題下,還有一種不良作品即是:結論完全看不出題旨。此處說的結論是指「意義段」而非「自然段」。凡文章中,每起一段,即會在那段的第一字之前空兩隔,那種段落區分法就叫「自然段」。無論「自然段」分成幾段,只要是能將一個意思表達完整的就是一個「意義段」。
    這種結論無法令人判斷出題目是「幸福時刻」的作品,即使結論之前的那些部分寫得再好,總還是遺憾;既然前面辛苦寫了半天,結論若能清楚交代整個故事的中心思想(主旨),也給整篇作品作一個完整的結束,不是很圓滿嗎?
    還有一種令人遺憾的作品:第三段才切入文章重心——談幸福時刻(敘事),即使文采斐然,卻因為前兩段至少有兩百字是在講述道理(如「幸福」的定義),始終令人覺得那「幸福」的感覺不夠深刻。到不如專寫「幸福時刻」且寫出令人倍覺幸福的感覺(包含可證明的那事件以及心理的感觸)。
    最後強調:這「結構組織」在「寫作測驗評分規準」中的重要,僅次於最重要的「立意取材」。這原則不用死記,若是理解題目的意思即是強調「幸福時刻」而非「幸福的意義」,自然應該用心在如何寫出令讀者備感幸福的事。
【學習單】
   請根據上述,評析自己的作品缺失。若自認作品無上述缺失,請思考自己需加強哪些寫作能力。

【佳作欣賞】
感謝以下作者願意提供作品供同儕參考:    












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
【學生自評】
陳麗妍:在敘述事情中應加入明確的情感,令讀者也能感受到作者當時的感受。
廖育嶒:我在一篇文章最重要的一段──第二段──被稱為「全文重心」的這一段,竟然描述不夠詳細,導致無法營造出幸福的感覺。
林冠吟:完成了敘事和感情,接下來應該加強思想的部分。希望未來能夠加強思想與情幹並進的能力。
張家瑜:覺得自己寫到最後有點脫離主題,沒有抓到重點。
曾柏堯:我花太多時間思考前段寫什麼事好,所以接下來的幸福時刻就寫得比較少、比較草率。
周煜程:一、二段說理過多,幸福時刻敘述雖然被老師圈出許多佳句,但被前段的說理淡化了幸福感。
董奕盛:這次的作文題目感覺對我較有利,應為自己本身就有經驗,所以寫起來較有感覺。
林宥廷:標點符號標示不明確,詞語應用也不貼切,錯字一堆,文章段落又不完整,這些都須加強改進。
郭佳昱:我寫作文時的用詞太淺白,且對「幸福時刻」沒有太多過程與情感的描述。
徐紹瑋:我花太多時間解釋題目,少了很多時間來描寫較精采的部分。
何驊芳:自己的選材能力需加強,主題須更明確,敘述也需更明確清楚才能使讀者更加感同身受。
張捷亞:我覺得我的作品較注重於「幸福」的意義,而且幸福的事件寫得不夠生動,較難打動讀者。
陳嘉茵:我寫這篇時,自己有發覺越寫越偏題,而在最後一段才趕緊強行拉回主題。
許哲華:我寫到最後不但詞窮了,還忘記題目,結論扯到無關主題「幸福」的事。下次要專注於主旨。
張彥程:應減少處處寫到題目,還應增加故事細節以凸顯「幸福」的感覺,但也要有深度。
賴文妤:寫的不夠動人,還差點離題。
林臻:選材要更加清楚明確使讀者感同身受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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