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目:從陌生到熟悉
說明:也許是來到一個全新的環境,從分不清楚東南西北,最後對所有的巷弄瞭若指掌;也許是加入一個團體,從剛開始找不到對象說話,到漸漸認識志同道合的朋友,暢談彼此的夢想;也許是接觸新事物或者學習新技能,從獨自摸索、反覆嘗試,到終於駕輕就熟,而有深切體會……。從陌生到熟悉,其中有著苦甜的滋味,也帶給我們許多思考。請以「從陌生到熟悉」為題,寫下你的經驗、感受或想法。
複習一下(從引導找關鍵字):「從分不清……最後……瞭若指掌」、「從剛開始找不到……到漸漸……談彼此的夢想」、「接觸新事物……到終於……有深切體會」、「苦甜的滋味」、「思考」、「經驗」、「感受(或者想法)」。
還記得2015/12/8我為「抉擇」一文作的總評嗎?我說:「不宜太快說出自己的選擇,至少先敘述你在考慮選擇甲方及乙方時,內心的交戰──「種種」思想與情感的翻攪。」同理,「從陌生到熟悉」也不宜太快就從陌生轉寫至熟悉。
還記得2015/10/22我分享從〈我最喜歡的一種聲音〉談文章的感染力嗎?回顧這段文字吧!「文章的感染力,是一種引發共鳴的力量。產生感染力的一端,有它本身的思維或關於喜、怒、哀、樂的情感;被感染的一端,在對方敘述(事件經過)與抒發(個人感受)時,聽著聽著……便沉浸其中。」同理,「從陌生到熟悉」,「陌生」時的心情與「熟悉」後的感受,如果能以文字作細膩的傳達,讀者是不是更能感受你心頭的「甜」呢?
還記得2015/5/16我分析104年國中會考寫作試題嗎?「從國中教育會考作文題看平日須有的寫作訓練」談到「賦予事件意義」,我是這麼說:「一般作文考試不是希望考生說完故事就好,畢竟大部分學生的功力,與那些能寫出經典故事的文人相較,差距甚遠;若不在故事之後說明意義,老師怎知學生的思想深度?看不到深度思想的作品,很難被肯定是佳作。」當時還舉了更早之前談過的〈~淺題深作- -如何提高故事的價值〉分析 104年會考試題「捨不得」時,我說:「捨不得,又該怎麼做?總不能一味說「捨不得」吧!若真「捨不得」,除了說明自己捨不得的理由,是不是也想為對方做些什麼?」同理,從陌生到熟悉有多甘甜?一味說甘甜,不如多談談自己從事件中領悟什麼道理。
還記得2014/10/31我於《畢老師寫作裁縫室》分析〈如果能重來〉嗎?我在【省思的是什麼】這段說到:「真的有許多考生盲目下筆,絲毫不管說明中的提示。例如「如果能重來」中的說明,分明強調「事後的省思與改進」,有考生一味在「如果能重來」這短語上抒發感慨,卻不知要從事件中去領悟義理。這就好比「當痛苦來臨時」一文說明中分明強調「這些痛苦有沒有帶給你任何的啟發或是特殊的意義呢」,結果學生一直強調「痛苦」的意義,卻不知要將重點放在事件的意義上。」同理,「從陌生到熟悉」除了分享自己心情的變化,究竟想藉事件談什麼道理?這應該是全篇的精神。
如果作文題目也會說話,他可能會常常生氣學生怎麼寫著寫著就把他遺忘了。他一定希望學生把他的存在告訴讀者,就像題目是「有一分熱,發一分光」,這個題目會開口說:「同學!就算你開場忘了介紹我,本論也忘了我才是主角,好歹最後也要向人家介紹我吧!我不就是你請來要介紹給大家的貴賓嗎?怎麼一直讓我坐冷板凳,到最後還將我扔下不管?」
文章結尾如果不能巧妙的放入題目,以再次提醒讀者關於它的重要性,那麼又何必要以它為題呢?可惜很多學生就是喜歡擅自更改題目──我不是指直接將題目畫去,而是全文從頭至尾不讓讀者看出他寫的是哪一道題目,又或者讓讀者誤以為他寫的是某一道題目……──但偏偏這些都不是規定的題目!好比「有一分熱,發一分光」,雖然它談的就是關懷、付出、奉獻、造福……等相關道理,但學生就是不提及「有一分熱,發一分光」。
讀者即聽眾,他們是用眼睛聽作者內心的聲音。其實作文和演說有許多相似處,最大的相似處是:要讓讀者(或說「聽眾」)從頭至尾清楚地知道說話者(作者或演說者)今天跟大家談的主題是什麼。當然我不是說文章從頭至尾的每一段都要出現題目以提醒讀者(因為過猶不及,頻繁地強調題目,會使文章顯得呆板),但是每一段的材料都要與題意密切相關,特別是結論更應該讓文章有完整結束的感覺。所謂「完整的結束」,就是強調主題,讓讀者清楚地知道你今天談的重點,也明白為什麼要舉那些例子的原因了。
還記得2014/10/12我於《畢老師寫作裁縫室》的〈焦點放對地方了嗎〉?當時我舉了「失去」這個題目:
關於「失去」這個作文題目,許多學生會寫失去親人或朋友的傷痛。很好!原本這是最容易感動人的題材,可惜大部分的人都把焦點放錯地方。
什麼是「焦點」?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作的兩個解釋:一、平行光線射於球面鏡或透鏡上,被反射或折射後所集聚的一點。其中凹面鏡或會聚透鏡實際將光聚於一點,稱為「實焦點」;凸面鏡或發散透鏡使平行光看來像是發自一點,稱為「虛焦點」。二、比喻注意力的集中點。如:「電影明星一出現.往往成為眾人注目的焦點。」
寫這類的題材,大部分的學生是把焦點放在親友離去後自己的內心世界,少部分的學生則是放在對方與他互動時的事件上。其實兩個寫法都可,但在寫作時間的限制下,魚與熊掌不可兼得時,畢老師會建議學生選擇後者的寫法。因為只是一味寫親友離去時如何讓自己依依不捨的情感,卻沒有(或少有)事實證明對方過去是如何與他相處,作者的感受怎會深刻?兩人互動的事件(景象),當然要刻畫細膩,文章也才會感人──先完成這部分,再以離去時的不捨之情作點綴即可。
回顧當時我說:「再以離去時的不捨之情作點綴即可」這句,今日補充說明它的意思與從〈我最喜歡的一種聲音〉談文章的感染力 「以文字作細膩的傳達」並不衝突。我的意思是說「從陌生到熟悉」你選擇的是哪一件事(請注意【說明】中「也許」二字,即是提醒不必每件事都寫),必須將那件事交代清楚,而非花大半時間在情感傳達上。畢竟文章要讓讀者身歷其境,必須以事件為主。
尊重原著版權,未經授權請勿抄襲、轉載及講稿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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