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11日 星期六

在文章裡放些好句子如何?/畢仙蓉老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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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今日教學生在文章裡放些好句子,主要是希望家長能一起從孩子的生活中訓練他們說理能力;從生活中養成孩子善於觀察、思考、聯想的性格,以及善於組織與聯結的能力,且從愈小年紀養成愈好。老師們常反應:許多學生很喜歡聊天,但是請他們上臺對一個設定的題目發表看法時,卻是支支吾吾說不出話來,等說出了,內容卻是言不及義。再看他們寫的文章,就跟他們的聊天品質一樣。
     因此,如何教學生說出深刻有內涵的話,更應該是語文課裡必須重視的課程。倘若學生缺乏思考訓練或者訓練時間太少,無論上臺報告或是作文考試,當然只能說些陳腔濫調,甚至不知該寫些什麼道理。
    今年我接下三個九年級班級,實在很感謝在我之前已經傳授給他們許多知識的老師,無論是他們幼稚園、小學時的,或是七年級、八年級時的。那些老師已經完成他們的任務,至於我,不知這些學生過去學些什麼,也不知他們過去的老師教給他們的究竟讓他們記住多少。在他們面臨會考的關鍵年,我就是得要求:別再把時間浪費在不必要的閒聊上,多讀些有深度的句子,並且從句子中想想生活例子(聊天也有必要時,只是大多數的學生常是不必要的聊天,且許多人與人之間的是非就是這麼製造出來)。鼓勵學生在文章裡放些好句子,應該很好,但也有不好的結果,而這結果證明學生需要多練習。
    我設計了一份300字(格子)的學習單,題目是:
    請任選《精選句子》中的一句、兩句或三句你喜歡的句子,加入個人見解以及生活經驗,書寫一則主題清楚(如:成功、立志、友情……)的短文。敘述生活經驗這部分,文長不得超過100字。
    我又於課堂實作前補充說明:什麼是「生活經驗」?就是要你寫例子。這例子就是講述事件,用來證明整篇論點也就是你想傳達主要思想的證明,也就是我在〈生於憂患,死於安樂〉這課強調論說文必須有的三要素:論點、論據、論證,其中的論據。而你想藉這篇短文告訴大家什麼思想,就是「論點」。為什麼這張300字格子的稿紙不能寫超過100字的生活經驗?因為這份學習單主要是訓練你們說理的能力,希望你們多表述自己的想法。倘若是600字到800字的作文,再把「論據」詳細描述其經過以及你的情感即可,但今天千萬記得:說理是這次的重點。
    我又強調:給你們《精選句子》的講義有分類,如:成功、立志、友情。這幾類如果都不是你想寫的,可以寫其他,佳句也不一定要是這張講義上的,但是提醒你不要再用陳舊的句子,除非你能有別出心裁的想法,否則寫來必是陳腔濫調。此外,必須在一堂課的時間內完成這份學習單。你們也可以點入我連結的那個網址。為了尊重對方的著作權,我不將那些簡體字轉成繁體字寄給你們,請你們閱讀時自行轉換。再次提醒:當我說開始寫作時,你們已經沒有多少時間。所以請思考該怎麼做才能在時間內完成這份學習單。如果有興趣閱讀我推薦的那個網站,請自行找時間吧!我說完了。開始寫作!有任何問題還是可以舉手發問,我會上前指導。
    學生寫作過程提出以下問題,我也請全班暫時停筆請我說明,說明完,再請他們繼續寫。
甲生:我可以只寫一句精選句子中的部分而不是整段話嗎?
我答:當然可以!而且這想法很棒!同學們別瞎抄句子喔!你必須思考那段話裡的哪幾句才是你這篇要強調的道理。此外,你更可以依你想表達的意思去修改提供給你的佳句。
乙生:需要在我採用的精選句子前註明那句子是誰說的嗎?
我答:好問題!這沒有一定答案。如果是我來寫,這句子除非是家喻戶曉,也就是許多人知道是誰說的,我便註明。但在作文考試時,若擔心記錯人名,便不會強調誰說的。如果確定是古代中國人說的,我會寫「古人說」;西方人說的,我就寫「西諺說」或直接在「西諺」二字之後加冒號(:),以及引號(「」)。西諺,就是西方的格言。此外,為了不想給人「掉書袋」也就像在背書,一味賣弄學問的那種呆板的感覺,反正只要不是出自中國名人口中的句子,作文考試時,就當是你自己說的,不必再強調出自哪裡,也不必再用引號,直接讓閱卷老師感覺那是出自你的內涵。以上我的說法就供大家斟酌使用吧!
丙生:佳句有規定必須放在開頭嗎?
我說:這又是一個好問題!如果以會考作文來說,閱卷老師一天要改數百份試卷,一天了不起工作八小時,那麼平均一份能看分鐘?你們說文章開頭重不重要?(說到此,一群學生點頭)如果你是閱卷老師,會不會注意文章最後有沒有偏題?(學生們又點頭)有好的開頭,要不要有好的結尾?(學生再次點頭)所以文章開頭和結尾的句子要不要漂亮?要不要有水準?答案當然不會是否定。當然好句子不是只有在開頭與結尾,應該說文中哪裡在說理,哪裡就有好句子。
丙生:開頭不可以先寫自己的經驗嗎?
我說:寫自己的經驗就是論說文的「論據」,用來證明你整篇論點的依據。〈生於憂患,死於安樂〉一開頭舉那六位賢者的例子,不也是實例開頭嗎?所以答案是:可以。你們讀過許多文章不也是實例故事開頭嗎?但切記你寫的例子別敘述太瑣碎,尤其這篇是以說理為主的短文。
    當學生完成這分學習單後,也就是我批改的開始。批改過程發現下列幾種學習單:
一、     從頭至尾採用老師提供的〈精選句子〉講義中的句子,全篇串聯得很流暢。由於未加任何引號,讀來確實認為是學生個人創作的佳句。師評:此不失為一個好方法。如果真能記住這些佳句而不是作文考試可運用時卻完全想不起來,那就確實是學習寫說理短文的好方法。不過,怎麼全篇沒有論據(也就是「生活經驗」)?
二、     短文舉的例子是「親情」,但引用的佳句卻是強調「友情」與「愛情」。師評:怎麼後語不搭前言呢?引用的句子也是論說文的「論據」,論據必須符合論點。
三、     串聯許多佳句,但文意卻無法連貫。例如:「友誼的本質在於原諒他人的小錯。順境時容易發現朋友,逆境時就極其困難了。友誼就是棲於兩個身體中的同一靈魂。朋友之間感情真誠,敵人就會無隙可乘。找到朋友的唯一辦法是自己成為別人的朋友。」師評:不知這篇短文是要想強調哪一個道理?包容?患難見真情?兩人同心?真情不怕考驗?先做別人的朋友?寫的五個佳句各自有各自的意思,並不相連。而文章不是塞入一堆佳句就好,它們若使主題不清楚就不好了。口渴時,看到一杯像清水的液體,以為它就是你需要的水,想都不想便拿起來灌,結果它卻是一杯漂白水……,那會好嗎?

         師父領進門,修行在個人。我不可能每一堂課都做今日這類的訓練,或許連多做幾次也不容易。因為老師要教的項目太多,學生必須學的也不少。尤其我與這屆學生相處僅這一年,面臨會考的關鍵年。會考不是只考作文,教育也不是只有考試呀!語文教育裡包含太多種能力訓練,實在應該從愈小年紀做起愈好。如今只能說:「師父領進門,修行在個人。」但我又希望孩子在語文上的修行,能有家長陪同更好。因為可以補足他們與老師學習卻不足的時間呀!
【優良學習單】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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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2日 星期四

作文總評與學生自評III/畢仙蓉老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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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為什麼批改作文後要寫一篇〈作文總評〉?理由請參見〈作文總評與學生自評Ⅱ〉第一段。今天再就一次模擬考作文寫一篇總評,也請學生參照〈作文總評與學生自評Ⅱ〉學習單完成自評。
※不可使用詩歌體請使用黑色墨水的筆由上而下,由右而左書寫。
※不可在文中洩漏私人身分
※不可在文中使用真實的人名與校名。
題目:發現事物的另一面(出題者:不詳)
【說明】:我們總是習慣以眼睛所見、耳朵所聞的資訊來理解事物並做出結論。然而所有事物都有各種面向,不應該只從單方面進行評斷。一位看似難以親近的同學,其實嚴肅的外表是來自於對事物的認真;一位看似健康卻占用博愛座的年輕人,未讓座的原因其實來自坐著時看不出的腳傷。用心觀察生活中的人事物,了解事物本質的樣貌,才能避免落入偏頗的見解。請以「發現事物的另一面」為題,敘述一件經過觀察與思考的人事物,並說明自己前後觀點的改變與心得
【畢仙蓉老師分析】
    我曾在2017330日發表一篇〈「說明」影響布局〉裡強調:作文考試自從有「說明」引導寫作方向,寫作再也不是「借題發揮」的自由了。因為「說明」既是引導,也是限制。
    今日跟大家談批改〈發現事物的另一面〉會有那些評語,學生可以根據評語對照自己的作品——哪個評語即是反映自己作品的缺失;使用這份試卷的老師,也可參考這些評語,或許即發現批改試卷中即有這類的作品。
評語1:抄襲「說明」,容易讓閱卷老師想批評:「就知抄襲!」
評語2:雖然也可舉「說明」中的例子,但是沒有深刻的見解,又或者沒有生動的故事,文章很難吸引人。不吸引人的作品,怎拿高分?若加上說理又是抄襲「說明」,整篇更不像創作,不過是令人不以為然的抄襲之作。
評語3:「說明」限定「一件事」,但是文中在講述主要事件後,又接著敘述另一件事,且不是「點綴」而已,已經跟主要事件一樣有「誤解」、有「真相」,這使全文看來已不僅寫一件事,這就是偏題了。
評語4:「說明」希望你寫的是發現「那件事」的真相,而不是你如何體諒對方。你體諒對方,只是你自己的想法,不代表事實真相。雖然可以表達自己體諒對方,但必須先談「那件事」背後的真正原因,而且是值得讚許或值得同情的原因。例如:一個人看似冷漠,其實他冷漠的原因是……。「……」即是要你詳述原因。不能先寫對這人的感覺是「他冷漠」,而後卻寫你發現他其實有善良的一面,也不能談自己跟他接觸後發現彼此有共同興趣,因此說先前誤會他。「冷漠」跟「善良」或「共同興趣」根本無關係。想想:為什麼「說明」寫道:「看似……其實……來自……」?為什麼同學他難以親近,因為他不把時間浪費在跟他人聊天、聊是非,而是認真做好每一件事;為什麼那位年輕人坐在博愛座?原來他腳受傷了。以此類推:為什麼我迎面走向老師而對他微笑時卻得到他冷漠的表情?因為老師視力不好,看不清有一張對著他微笑的臉。而老師視力不好,是因為長年為學生認真製作講義,又認真做教學日誌以指導學生學習的結果……。
評語5:事件(故事)是全文重心,敘述要清楚(若是生動又更令人難忘),不要幾行就結束。想想:沒有清楚交代事件,讀者哪知道事物的表象與另一面各是怎麼回事?若不知怎麼回事,你說那麼多道理,還是沒有說服力。
評語6:內容應設計成被誤會的是他人,而不是你自己。你是一個旁觀者——探索(呼應「說明」強調的「觀察」二字)事情真相的人。
評語7:故事雖然生動,且事物的表象與另一面也都交代頗清楚,但是「說理」這部分卻幾行結束,且又沒有那種令人聽了想讚嘆「說得太好了」的句子,不易令人肯定「這學生真是個有想法、善分析、能深入思考的人」。如此就不要期望自己必得高分。
評語8:探索事件的真相,敘述頗生動,可惜真相之前的「誤解」卻沒說明過程(沒交代)。從「誤解」至「真相大白」的對比不鮮明,讀者便少了感動。
     以上評語,哪個是你作品的缺失呢?


【佳作欣賞】2017/11/3刊登
感謝以下作者願意提供作品供同儕參考:  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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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12日 星期四

作文總評與學生自評Ⅱ/畢仙蓉老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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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20161130日我在〈作文總評與學生自評Ⅰ〉說過這段話:「許多年前,批閱作文,常感慨:同樣的評語,總是一寫再寫,因為好幾張試卷的弊病大同小異,而必須給他們的寫作建議也大同小異。為了有效教學,不知哪一年開始,畢老師統一給每位學生閱讀相同內容的總評,如此有更多精力設計課堂討論。」今天就敝校本次段考作文試題寫一篇總評,也設計一份學習單讓學生自評。感謝命題者許文繡老師提供試題:
※請使用黑色墨水的筆由上而下,由右而左書寫。
※請於答案紙上作答。請依照題意作答。請注意作答時間的控制
※不可使用詩歌體,不可洩漏私人身分,文中不可使用真實的人名與校名。
題目:幸福時刻
【說明】:生活中總有些溫暖、動人的時刻:或許是心情沮喪,接收到他人真摯的關懷;或許是徜徉大自然,領略一沙一世界之美;或許是順手幫助他人,對方表達感謝……。處於這些時刻,我們的心中會洋溢著幸福感。請寫出你的幸福時刻,並說明當時的經歷和體會。
【畢仙蓉老師分析】
     雖然上述【說明】並未限制談幾件事,但是談的幸福時刻若不止於某一種時刻,恐怕得注意會不會每一時刻都如蜻蜓點水——無法令人覺得「溫暖」、「動人」?只談一種時刻,寫來就安全嗎?不盡然。有些作品敘述一件事非常清楚,洋洋灑灑寫來,幾乎使人感受不到作者寫的題目是「幸福時刻」。這類作品,好一點的,會讓人有「溫暖」、「動人」的感覺,差的呢?不禁令人懷疑:作者會被自己感動嗎?就算會吧!讀者可一點都不感動。加上讀者以為這些作品彷彿把題目視為「我的家人」、「一次旅遊」、「大自然真美」、「友情真可貴」、「幫助別人真好」、「我的爸爸」、「母愛」、「祖孫情」……,無論哪個題目,就不是「幸福時刻」,那麼這種無法辨識主題是「幸福時刻」的文章,無異於「無法判斷其寫作能力」,因此給予零級分即是提醒學生下筆前「審題」很重要。  
    有些學生聰明一點點,可能發現自己寫著寫著怎麼忘記題目是什麼了,因此在文章收尾塞進題目,以表示自己沒有離題。這或許比完全未點到題目的好,但也好不到哪裡去。說到這裡,千萬別誤會兩件事:
一、       別誤以為不能寫親情、友情、旅遊、大自然……這些題材。當然可以寫,而且寫得如【說明】的關鍵詞「溫暖」、「動人」,又使人清楚這必是一篇談「幸福時刻」的文章無疑,這至少具備基本的寫作能力,甚至可能比基本分數(四級分)更好。
二、       別誤以為在每一段放入題目「幸福時刻」,就可以使人感受這是一篇充滿幸福的文章。強調題旨的這種「處處寫至題目的作法」,實在呆板,使人有一種刻意作文章的不自然感。這種文章除非還有其他動人的條件,如:題材動人、文采動人、情意動人,否則根本難打動讀者的心,甚至可能讓讀者不耐煩地想問:「這是跳針還是鬼打牆?」
    如果以作文(而非創意寫作)來說,使題旨清楚又自然的寫法,可以參考我在20141012日發表的〈就是要你記得我──談文章收尾〉:
  讀者即聽眾,他們是用眼睛聽作者內心的聲音。其實作文和演說有許多相似處,最大的相似處是:要讓讀者(或說「聽眾」)從頭至尾清楚地知道說話者(作者或演說者)今天跟大家談的主題是什麼。當然我不是說文章從頭至尾的每一段都要出現題目以提醒讀者(因為過猶不及,頻繁地強調題目,會使文章顯得呆板),但是每一段的材料都要與題意密切相關,特別是結論更應該讓文章有完整結束的感覺。所謂「完整的結束」,就是強調主題,讓讀者清楚地知道你今天談的重點,演說者在開頭、本論與結尾都各強調一次題目。為什麼?消極地說,是以免聽眾注意力不集中而誤以為你偏離主題;積極地說,是讓聽眾覺得你思路清晰,每處都不離主題。作文不這麼強調,是因為「文無定法」之外,也是因為避免文章僵化。
     這個作文題下,還有一種不良作品即是:記事瑣碎。我在〈文章不要沒頭或沒尾〉裡說過:「瑣碎的記事,接下來的作文紙就沒有多餘版面可以發揮思想,又或者還有足夠空間可寫,卻寫得不深刻。」同樣的,「幸福時刻」雖然以記事為主,但事件敘述中,是最能見出作者思想內涵(或者說「水準」、「程度」)的地方。別以為交代事件就好,讀者最想感受的是作者敘述的事情,能不能令他們感動;閱卷老師最想感受的除了跟一般讀者那樣,還有一點是:這作品水準如何。因此在敘述自己幸福時刻的同時,別忘記同時傳達動人的情思與深度的思想。
     這個作文題下,還有一種不良作品即是:結論完全看不出題旨。此處說的結論是指「意義段」而非「自然段」。凡文章中,每起一段,即會在那段的第一字之前空兩隔,那種段落區分法就叫「自然段」。無論「自然段」分成幾段,只要是能將一個意思表達完整的就是一個「意義段」。
    這種結論無法令人判斷出題目是「幸福時刻」的作品,即使結論之前的那些部分寫得再好,總還是遺憾;既然前面辛苦寫了半天,結論若能清楚交代整個故事的中心思想(主旨),也給整篇作品作一個完整的結束,不是很圓滿嗎?
    還有一種令人遺憾的作品:第三段才切入文章重心——談幸福時刻(敘事),即使文采斐然,卻因為前兩段至少有兩百字是在講述道理(如「幸福」的定義),始終令人覺得那「幸福」的感覺不夠深刻。到不如專寫「幸福時刻」且寫出令人倍覺幸福的感覺(包含可證明的那事件以及心理的感觸)。
    最後強調:這「結構組織」在「寫作測驗評分規準」中的重要,僅次於最重要的「立意取材」。這原則不用死記,若是理解題目的意思即是強調「幸福時刻」而非「幸福的意義」,自然應該用心在如何寫出令讀者備感幸福的事。
【學習單】
   請根據上述,評析自己的作品缺失。若自認作品無上述缺失,請思考自己需加強哪些寫作能力。

【佳作欣賞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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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學生自評】
陳麗妍:在敘述事情中應加入明確的情感,令讀者也能感受到作者當時的感受。
廖育嶒:我在一篇文章最重要的一段──第二段──被稱為「全文重心」的這一段,竟然描述不夠詳細,導致無法營造出幸福的感覺。
林冠吟:完成了敘事和感情,接下來應該加強思想的部分。希望未來能夠加強思想與情幹並進的能力。
張家瑜:覺得自己寫到最後有點脫離主題,沒有抓到重點。
曾柏堯:我花太多時間思考前段寫什麼事好,所以接下來的幸福時刻就寫得比較少、比較草率。
周煜程:一、二段說理過多,幸福時刻敘述雖然被老師圈出許多佳句,但被前段的說理淡化了幸福感。
董奕盛:這次的作文題目感覺對我較有利,應為自己本身就有經驗,所以寫起來較有感覺。
林宥廷:標點符號標示不明確,詞語應用也不貼切,錯字一堆,文章段落又不完整,這些都須加強改進。
郭佳昱:我寫作文時的用詞太淺白,且對「幸福時刻」沒有太多過程與情感的描述。
徐紹瑋:我花太多時間解釋題目,少了很多時間來描寫較精采的部分。
何驊芳:自己的選材能力需加強,主題須更明確,敘述也需更明確清楚才能使讀者更加感同身受。
張捷亞:我覺得我的作品較注重於「幸福」的意義,而且幸福的事件寫得不夠生動,較難打動讀者。
陳嘉茵:我寫這篇時,自己有發覺越寫越偏題,而在最後一段才趕緊強行拉回主題。
許哲華:我寫到最後不但詞窮了,還忘記題目,結論扯到無關主題「幸福」的事。下次要專注於主旨。
張彥程:應減少處處寫到題目,還應增加故事細節以凸顯「幸福」的感覺,但也要有深度。
賴文妤:寫的不夠動人,還差點離題。
林臻:選材要更加清楚明確使讀者感同身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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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9日 星期六

<從他身上,我看到……>總評與指導/畢仙蓉老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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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第一學期模擬考作文
題目:從他身上,我看到……(出題者:不詳)
說明:所謂「以人為鏡,可以明得失。」從別人身上,往往可以看到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表現或值得自己學習的特質。也許是從父母老師身上看到任勞任怨的長者形象;或者從名人傳記中某位科學家身上看到執著不懈的專業精神;也或許是從同學身上看到純樸善良的個性。你曾從他人身上看到些什麼?透過對他人的觀察,你有什麼省思、啟發或感受?請以「從他身上,我看到……」為題,寫出你的經驗、感受或想法。

請思考:
「我看到……」是不是該寫得讓讀者彷彿也看到了?
「觀察」二字其實明確指示該寫出什麼?
「經驗」二字不就是需要敘事嗎?
「感受」不就是情感的抒發嗎?
「想法」不是只有自己說而已,也要說服讀者聽信。那麼說理必須頭頭是道。
請思考:
自己欠缺的是不是敘事能力?
    想學好作文,就得先學會說故事,但故事裡沒有重點,沒有精彩處,聽故事的人,很可能未聽完就睡著了,又或者心裡想著:「這故事什麼時候才結束?」、「這故事到底要說什麼?」、「能不能別再說了?」
    何謂「重點」?何謂「精彩處」?二者有何差別?所謂「重點」指的就是最能呼應題旨的地方,也就是從它便可聯想文章題目想要傳達的道理。至於「精彩處」,是指全文最能抓住讀者注意力,最會牽動讀者閱讀情緒的地方。說到「精彩處」,也千萬記得兩個寫作原則:
一、「精彩處」的故事情節必須配合文章主旨來發展,而不是瑣碎的記事。
二、為使情節精彩生動,情節宜避免落於俗套(這與宋代流行的「說書」是一樣的原則)。(以上節錄自<誰是說故事高手 / 畢仙蓉老師>)
    談到敘事重點,今以<從他身上,我看到……>來說,列舉自己從某個人身上看到的,都必須是在敘事之後要談的學習態度、處事智慧、精神……等之類值得效法的地方;非值得效法處,盡量不要閒扯,以免使主題漸漸不清楚。再說「精彩處」。文章主旨是要強調對方值得自己學習之處,因此情節設計,可以採凸顯他態度、精神或智慧的設計。如:欲強調主角寬宏大量,可安排他被一個人或一群人傷害。那個或那群傷害他的人,對他做什麼事,這正是可以製造故事高潮的地方。倘若要寫的主角是個臨危不亂的人,那麼就寫他面臨危機的過程,他又是如何處理那段危機,也可顯出他的智慧。最後我談什麼叫「不落俗套」。如今日想寫一個人,他的讀書精神令我敬佩。怎麼寫才不落入俗套?一般學生談到讀書,就想到考試,於是題材繞著考試成績如何又如何,上課精神如何又如何。這樣的故事會好看嗎?「不落俗套」的作法,乾脆別寫這類題材。若真要寫,就把「讀書」的定義延伸至「閱讀」,強調他因為閱讀哪類書籍,且在與人分享時,使人見出他有那些方面的豐富知識。
        <從他身上,我看到……>這個題目,一定要有事件為證。既然是寫事情,一定有人物在其中,發生了何種事件?在哪裡發生?何時發生?當時景物是不是對心情起了作用?──這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,就是記事文的裁縫工具。有了這五大工具,還會寫出瑣事一堆、乏善可陳的作品嗎?那也不是沒有可能,因為選材不夠用心,不能吸引讀者,但至少知道文章該寫些甚麼,而不是抓破了頭還不知道下一句在哪裡。
    再次提醒:<從他身上,我看到……>這個題目,雖然以敘事為主,但事件是為了襯托人物性格、特色、精神、處世態度等。(改寫自<寫好一篇記敘文的條件 / 畢仙蓉老師>)
自己欠缺的是不是說理能力?
             一般作文考試不是希望考生說完故事就好,畢竟大部分學生的功力,與那些能寫出經典故事的文人相較,差距甚遠;若不在故事之後說明意義,老師怎知學生的思想深度?看不到深度思想的作品,很難被肯定是佳作。在說故事之前,心中應該先有一個譜,就是先想好:要藉故事告訴人們什麼道理?有了這個道理作底,再去思考哪一段學習經驗正好印證了它。以<從他身上,我看到……>來說,下筆前,先想想要寫的那個人物,他有哪些(或哪樣)值得自己仿效的地方,再就那些地方去思考事件來映證。當然「文無定法」,也可以直接想一段自己覺得頗精采的地方,然後下筆前思考一下:它可以寫出什麼發人深省的意涵?心裡有個譜以後,就可以開始敘述故事。切記:故事中一定要有精采處,這精彩處正是要一步一步慢慢引人走入文章的道理中。(改寫自<淺題深作- -如何提高故事的價值 / 畢仙蓉老師>)
   說理有沒有公式可循?若說有,即是需要論點、論據與論證。
一、     論點,即是對一件事的觀點──「看法」或者說「主張」(對事物所抱持的意見)。
二、     論據,它是證明論點的依據(材料),可以是親身經歷,可以是他人故事,當然可以夾雜數據以增加可信度,還可加入名言、典故、公理以增加文章氣勢與說服力。
三、     論證,是以「論據」證明「論點」的表達過程。無論是說明自己的論點有多正確,又或者反駁與自己論點相反的觀念有多錯誤,這些解釋的內容即是「論證」。
以<從他身上,我看到……>為例,從一個人身上看到值得自己學習的特質,如:孝順、寬容、盡責、好學、慈悲、臨危不亂……,無論自己寫的是人物的那一點(或哪幾點),這些都是「論點」——你舉事件說明時,必須顯露或強調的點。而能證明論點的就是事件,如某一次發生什麼事,那件事即是「論據」——說明論點的依據(有憑有據才能讓讀者相信你的論點)。這論據,別三言兩語簡述而過,否則證明(論證)過程不充分,很難讓讀者也有如題目說的「我看到……」那種臨場感。

延伸閱讀

「我從○○身上學到的事」總評/畢仙蓉老師


學生佳作
經由作者本人與家長同意刊登
(請鼓勵這些願意分享且願意期勉自己更上層樓的孩子)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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