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


〈當時,我很想說……〉總評/畢仙蓉老師
 107年臺中市立惠文高中(國中部)一、二年級短文比賽
題目:「當時,我很想說……」
出題者:臺中市立惠文高中(國中部)許文繡老師
     某些時刻,你很想向對方說出內心的感受,卻因為自己的羞怯、憤怒、自責而無法立即表達。也許生病時,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,你卻因為害羞而沒有將「謝謝您」這一句話說出口;也許在團隊競賽時,因自己的失誤導致成績不理想,當時因自責而無法向同學表達歉意;也許與朋友爭吵後,礙於顏面,一句真誠的「我錯了」始終無法開口。請你以「當時,我很想說……」為題,說明當時的情狀,及想表達卻未說出的話語和感受。
畢仙蓉老師總評
     評分規準,同國中教育會考寫作評分規準,請見試卷背面,於此不多談。以下僅就這次評分時的發現,提出幾點重要說明: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下筆前,先歸納例子的共同性──由命題者的舉例來看,用意明顯是希望學生有自我反省的能力,而非歸咎他人。倘若有題材是表達事件發生當下而未及時拿出自己的正義感呢?畢老師個人認為也無不可,但仍建議不要讓閱卷者有這種「可」或「不可」的掙扎。因為我也很掙扎!假使這類作品無文采可言,反思力又不足,考生就要有面對低分的心理準備。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須辨識題目的味道──下筆前,除了先看清楚「引導」,還要辨識題目的味道,才不會將一篇希望你以記事、抒情為主的文章,寫成大談道理的論說文,而減了分數。尤其結論,若不表達當時未說出口的遺憾,卻以旁觀者(彷彿事不關己)來說理,此處就容易成為全文敗筆。因為這種結束方式,無異減弱題旨的清晰度,並未表示題目「當時,我很想說……」那種如今想起卻深覺可惜的味道。說至此處,請別誤以為全文不能說理。還是需要說理,且說理才能證明自己的思想內涵。在當今作文考試中,就要展現自己的深度。說理要說得自然。這說理是先有反省,再有「當時該說出口(或想說出口),卻未說出口」的遺憾,最後而有的領悟。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不能否定題旨──命題者會出什麼樣的題目,用意明顯可由「引導」看出。倘若否定題旨,即是不切題旨,即使文情並茂,或說來頭頭是道,無異藐視命題者的用意,仍免不了零級分的命運。「當時,我很想說……」看來可令人暢所欲言,但一不小心(不是故意否定題旨),竟在文章結束前,表達自己後來還是說出事件發生當下未說出的話……。真是令閱卷老師欲哭無淚,只能對同學白寫一場,深表遺憾。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立意取材不能差──玩手機、打遊戲、逛街購物、談情說愛……,請恕畢老師老實說,這些題材若無生花妙筆,容易令普遍老師反感,認為學生缺乏內涵。生花妙筆又另當別論,只是作文考試(或比賽)別冒這種孤芳自賞的危險才好。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取單一事件發揮,會比寫一則以上的事件,更易給人深刻印象與感動──此篇「引導」雖然未限制僅能寫一件事,但請同學千萬別誤以為出題者舉出的那些例子都要寫,更別以為只能寫那些事。取單一事件發揮,能使閱讀者的注意力收斂在一則事件(即對焦);若寫的是一則以上的事件,閱讀者的注意力會被多則事件分散,便不易匯聚情感,也就不易感受作品動人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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